《山东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合理开发利用,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国有土地储备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储备,是指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对依法收回、收购、征用的土地进行储存,以备向社会供应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第三条国有土地储备应当遵循统一、有序、效益、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