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现将省厅《关于印发〈省“十二五”家庭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重要意义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加快其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进程,形成惠及城乡居民的比较健全的家庭服务体系,有利于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对于提高人民...
人保局技能扶贫招生通知各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技能扶贫政策,圆满完成我区今年技能扶贫招生计划,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技能扶贫招生工作宣传意见》、原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省实施技能扶贫计划的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现将年度全区技能扶贫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技能扶贫招生工作的意义实施技能扶贫是市委、市政府落实惠民政策采取的一项新的重...
市人保局职工医保就医管理通知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财政局:为更好地推进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使参保职工在全市范围内就医更加便利,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现行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对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就医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保局劳动保障年检通知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用人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自年4月至11月,在全市开展年度劳动保障...
市人保局技术人员信息统计通知各有关事业、企业单位: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准确掌握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市决定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年报制度。现就开展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统计范围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已取得或尚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包...
市人保局高技能人才信息采集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信息化管理步伐,建设市高技能人才信息库,更好掌握全市高技能人才资源,提升我市高技能人才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决定在全市开展高技能人才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技能人才信息采集范围我市取得三级(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二、高技能人才信息采集步骤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保局创业培训活动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会、团委、妇联、各高等院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暨促进创业工作现场推进会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培训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自主创业能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市人保局城镇医疗机构年检通知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与管理,维护参保人员和医保门诊定点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年检的范围凡已取得我市医疗保险门诊定点的医疗机构定点资格的单位均在本次年检范围。二、年检须提交的材料1、制度、职责情况:要建立...
人保局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大中专院校:为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调动广大城镇居民的参保积极性,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作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学生缴费期和个人缴费标准为方便学生参保缴费,将城镇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包括托幼机构儿童)改为按学年参保缴费,缴费...
人保局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通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部门:为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将选拔一批素质高、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进行重点管理培养。现将选拔培养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培养目标通过3至5年的重点管理培养,使培养对象专业技术水平大幅度提高,在省内外同行...
人保局就业培训项目绩效考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绩效考评的通知》部署的要求,决定对我市自2022年至2022年实施“培训五年规划”项目的情况进行绩效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评范围全市13个县(市、区)培训项目实施情况;已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情况,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二、考评方式采取自查和抽...
人保局海内外人才项目需求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推进“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的全面落实,满足我市现代产业及企事业单位高端人才和高新技术项目的需要,迎接今年省第七届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暨技术项目洽谈会,增强高端人才、技术项目引进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我市产业强市战略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征集海内外高端人才、技术项目需求...
人保局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通知各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提升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公信力,促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全省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各市区人力资源...
人保局工伤认定工作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和《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精神要求,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根据我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后的新形势、新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工伤认定工作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国务院新修订后的《工...
人保局非法用工整治通知各村庄、单位:为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及市人力资源、公安、监察、民政、国土资源、卫生、工商行政管理、安监、总工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市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贯彻执行。一、检查的重点本次检查的重点是:乡村小砖窑、小作坊以及小服务业等用工场所...
人保局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大创业活动的号召,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充分发挥政策效应,促进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有效开展,现就做好扶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一、切实提高对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失业...
人保局城乡就业试点工作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按照省、市有关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近年来开展试点工作的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2022年再选择3-4个经济基础较好,城镇化水平较高,二、三产业就业吸纳力较强的县市区做为试点,总体试点比例达到50%左右。按照试点工作“五统一”的总体思路,试点地区要建立为城乡...
人保局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各有关单位:为切实推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市人社局《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精神,2022年继续鼓励和扶持一批规模较大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成为就业见习单位,为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现将申报设立市...
人保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积极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一)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就业增长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结合战略性新兴...
区人保局值班及服务窗口管理通知加强日常值班和服务窗口管理工作,关系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工作部署的及时上传下达和快速落实,关系局机关公共安全管理和正常工作秩序,关系整体服务质量提高和群众满意度提升。进一步加强日常值班和服务窗口管理,既是上级对机关建设的要求,也是我局工作的现实需要。前段时间,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关于切实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努力提升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落实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