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起诉权划分的理论基础刑事起诉权是法定的国家专门机关或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控告,并要求该法院通过审判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人的一种权能。“在诉讼理论上,认为起诉,不起诉,撤销起诉,变更起诉等等,都属于起诉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此构成完整统一的起诉权。”从根本上说,刑事起诉不是目的,其基本意义在于以启动审判程序,使受诉法院对起诉案件具有审判的权利,实现追究犯罪...
关于民事起诉权的现状与保护的思考王学文引子一个人如果被法律错误地处置是可悲的,然而如果连法律门都未曾敲开过或者未能进入,那么可悲的不再仅仅是这个人本身,而是一切渴望法律救济的人甚至法律本身的价值也值得怀疑。卡夫卡的小说《审判》第九章的寓言中,乡下人在法律的门前与守门人对峙了足足几十年,最终却未能进入法律之门,而是“像狗一样”在郊外采石场被处决了。这是一个外国的寓言故事,然而当我们环视中国的司法...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管理光临法律讲堂。今天我们开讲的题目是诉讼欺诈的第二个种类,滥用诉权之欺诈,滥用诉权欺诈我把它分为三大类,三大类两讲,当然可能滥用诉权的种类还有很多,今天我们讲第一种,讲第一种滥用诉权之滥用起诉权。首先我要给观众朋友们解释一下,什么叫诉权。诉权就是当纠纷发生以后,当某个社会冲突,某个纠纷发生以后,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请求法院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就这个纠纷加以裁判,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