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在本市依法由外国企业或个人参与投资设立的,以发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和/或受托进行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并符合本办法有关要求的企业。联席会议:市人民政府成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成员单位包括市金融办、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