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汤镇人民政府实施《宁乡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建设文明整洁城市,根据《宁乡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内的镇区是指镇区规划内的建成区。在建成区范围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细则。第三条镇区镇容和环境卫生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归口管理、以块为主、条管块包,专业人员管理和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