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医疗、康复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第三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市劳动能力鉴...
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伤医疗的管理,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医疗、康复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尽快将其送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救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经治疗,渡过不稳定期后,应按规定及时转入协议康复医疗机构...
闽人社文[2010]265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现将《福建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福建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二○一○年八月十八日---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福建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
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劳社〔2006〕15号2006年4月24日)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我厅制定了《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管理,维护当...
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工伤医疗的管理,保障工伤职工医疗、康复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含视同工伤情形),用人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尽快将工伤职工送到签订服务协议医疗机构救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经治疗,渡过不稳定期后,应按规定及时转入协议...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鲁劳社〔2006〕1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我厅制定了《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
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鲁劳社〔2006〕15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我厅制定了《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
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规审发[2004]23号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应连续计算。第三条在国家出台停工留薪期规定标准之前,我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暂按《重庆市工伤...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鲁劳社〔2006〕1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我厅制定了《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二○○...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0-2-2610:48:00阅读次数:1051次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我要评论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人人网开心网更多0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我厅制定了《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O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