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霸王条款”案件的体会合同的监督管理,对工商局来说,是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工作。说“熟悉”,是指历史以来合同就是由工商局监管,过去还有合同鉴证和合同仲裁的职能,机构上从上到下有合同司、合同处、合同科、合同股,那时工商系统有一批高素质的合同监管人才。说“陌生”,是因为我们已经太久没有对合同进行监督管理了。1999年10月1日《合同法》开始实施以后,工商局失去了合同仲裁、鉴证的职能,空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