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垦造水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履行“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义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垦造水田工作,有效保障和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县域范围...
丽水市莲都区垦造水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新要求,实现保护与保障并重,加大力度推进垦造水田工作,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根据《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⑷25号)、《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丽水...
附件建立省级垦造耕地项目储备库实施方案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05年11月一、概述我省是经济大省,又是资源小省,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十分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量的增加,耕地占补平衡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着眼于今后若干年我省用地保障需求和耕地占补平衡,在我省建立省级垦造耕地项目储备库,为垦造耕地项目的管理和建设用地审批中补充耕地项目的落实提供有效服务,缓解建设用地供求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