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关于红岗区康家屯地块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的决定各有关单位、被征收人:为改善大庆市红岗区康家屯地块居民生活居住条件,对基础设施落后地段进行旧城改造,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大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大庆市村镇房屋管理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拆迁政策,按照红岗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拆迁区域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