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一九八七年七月十日国家计量局发布)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目录。二、本目录所列的各类计量器具为依法管理的范围,项目名称为:(一)计量基准:项目名称另行公布。(二)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1.长度计量器具(英文略)比长仪、干涉仪、稳频激光器、测长机、测长仪、工具显微镜、读数显微镜、光学计、测量用投影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