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消防管理规定【颁布日期】1994.12.01【实施日期】1994.12.01【颁文单位】农业部第一条为控制乡镇企业火灾事故,减少损失,保护乡镇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包括乡镇企业兴办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及“三来一补”企业在内的所有乡镇企业。第三条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