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号《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业经二○○七年九月十九日省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二○○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省长张左己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和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见义勇为,是指在法定职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