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质量,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切实发挥使用效益,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鄂政办发[2004]117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本办法的财政扶贫资金包括以工代赈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老区建设资金、项目管理费,以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