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89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办公建筑设计在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办公建筑设计。其它建筑中的办公用房部分可参照本规范执行。第1.0.3条办公建筑按高度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建筑高度24m以下为低层或多层办公建筑;二、建筑高度超过24m而未超过100m为高层办公建筑;三、建筑高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