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正当性一、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现状及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2001年3月1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规定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问题解释》)的正式实施),使人民法院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