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黑市政办规〔2016〕18号爱辉区人民政府,中、省、市直有关单位:现将《黑河市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8日黑河市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市城区棚户区改造进程,有效规范安置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
白山市市本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暂行办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白山市市本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30日白山市市本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文件精神,全面完成我市各类棚户区(D级危房)改造...
中国高货币化的原因与对策摘要:中国高货币化现象与全球的高货币化密切相关。全球经济的三大核心失衡是虚拟经济恶性膨胀,全球的制造中心和货币金融中心相背离,各国的货币金融政策丧失独立性、受到国际金融市场的冲击。基于全球高货币化的衡量指标分析,指出货币休系崩溃是全球高货币化的核心根源。分析中国高货币化的现象产生的原因是中国经济的根本性失衡。对策是从“管理和促进增长”向“管理和促进转型”转变;推进人民币...
通化市将二手房纳入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通市政办发〔2016〕10号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二手房纳入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东昌区、二道江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缩短安置周期,满足棚户区居民多样化居住需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
绥化市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北林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市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等6部门关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1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方案》的通知1999-1-250:0: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发文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文号:筑府发[1999]4号发布日期:1999-1-25执行日期:1999-1-25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在筑行政企事业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贵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自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强实施。在执行...
Yourcontenttoplayhere,orthroughyourcopy,pasteinthisbox,andselectonlythetext.Yourcontenttoplayhere,orthroughyourcopy,pasteinthisbox,andselectonlythetext.汇报人:XXXX2021住房货币化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及省九届九次会议精神、县经济工作会议...
住房货币化工作总结时间:202X年XX月XX日---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住房货币化工作总结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及省九届九次会议精神、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县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四个工作重点,大力加强房地产管理,稳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积极培育房地产市场,园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
住房货币化工作总结住房货币化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范文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及省九届九次会议精神、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县“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四个工作重点,大力加强房地产管理,稳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积极培育房地产市场,园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房产房改工作得到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房地产管理加...
温州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转变住房实物分配为货币化分配,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住房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以下简称职工)。二、政策界限(一)对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除建...
交通噪声污染防治货币化补偿的实践与探讨周辉宇(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武汉430063)摘要:在目前的技术经济水平下,对受交通噪声影响而导致声环境超标的零散分布的敏感目标,多采用隔声窗进行受声点防护,但安装隔声窗施工繁琐且周期较长。因此实践和探讨了一种新方式,即通过足量货币化补偿的办法,将隔声窗安装交由受影响对象自行实施。实施结果表明,该方式易于被受影响对象接受,有助于节约工期和减少...
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青房组办〔2015〕29号青海省城乡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各市、州城乡住房建设领导小组:为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加快全省棚户区改造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
庆阳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2016〕95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现将《庆阳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实施。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17日庆阳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根据《国务...
嘉定区优秀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实施办法根据《嘉定区优秀人才住房工作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本区优秀人才住房工作体系,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切实推进嘉定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和现代化新型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办法。一、范围条件(一)单位范围驻区高校、科研院所,注册在本区范围内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符合嘉定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现代农业组织、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二)个人条件申请...
荆门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荆房征委〔2015〕1号关于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规范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行为,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化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
山东省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暂行办法鲁政发[1997]10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省住房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行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的总体思路是:以实现“居者有其屋”和住房商品化为目的,取消福利分房和实物分房,在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的同时,把职工住房补贴纳入工资,实现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住房建设方式,变单位自行建房为社会统一建房,并实行社会化的物业管理,逐步建...
咸宁市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15〕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咸宁高新区:《咸宁市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27日咸宁市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第一条为全面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进程,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根据《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
**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2021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荆房征委〔20**〕1号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规范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行为,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化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满足棚改居民多元化需求,消化存量商品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健全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03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兰州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镇住房制度,根据《兰州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区范围内行政、事业(财政拨款)单位,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第三条实施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单位,应向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