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销历史遗留不良贷款的请示**县是一个以农业为主主,畜牧业占一定比例的农业业县,县域总面积***平方方公里,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县气候干旱,降水稀稀少,资源匮乏,地理位置偏偏僻,自然条件恶劣,致使县县域经济自我发展十分缓慢。。200*年全县财政收入仅仅为***万元,农牧民人均均收入***元。我县被国家家确定为贫困县,200*年年再次被国家确定为新世纪扶扶贫开发重点县。历年来...
关于核销资产的请示关于核销局部资产的请示尊敬的领导:经过我矿资产清人员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仓储存货为期3个月的清查核实并经公司清查人员进一步核实,现需核销以下资产:一、固定资产1、土建工程2022年5月公司及矿资产清查小组对我矿土建工程进行了清查核实,经查土建工程有账无物共有5项工程〔压风机房、主立井平台、主井空气加热室、内燃机房、泥浆泵房〕经现场查实不存在建筑物,由于上述工程均为评估移...
关于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核销规定关于差旅及业务招待费用核销的补充说明竹源(企)字第(20210501)号各位同事:为规範差旅及业务招待费用核销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经济、合理原则,由部门会议研究并申请总经理同意,规定如下:1、交通费用:出差人员原则上应乘坐公路或铁路等公共交通系统,如情况紧急确需乘坐计程车的,应**告知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2、出差费用:原则上以经济型连锁宾馆为主。制定如下标...
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2003年8月5日印发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汇发[2003]91号),严格规范出口收汇核销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是出口收汇核销的管理机关。第三条出口收汇核销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即出口单位办理备案登记、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均应当在其...
报检考试法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8年6月22日国家外汇治理局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出口外汇核销治理,防止外汇流失,依据《出口收汇核销治理方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其次条国家外汇治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是出口收汇核销的治理机关。第三条境内出口单位向境外出口货物,均应当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第四条出口收汇核销工作中实行出口收汇核销员(以下简称核销员)制度,出口单位领取出口...
往来核销册操作手总账往来核销―――每以分析往来的核算,金个人备用借款、外单位款项往来核销一般用于分析。系,进行账龄一笔往来的对应关象设置1.核销对】总账会计】—【进核销:入路径,【财务)(1首先要明确哪些科目要进行科填制增加】,弹出的界面中,点【,—【往来核销】—【核销对象设置】在信关期间等相及开始核销的会计辅、辅助核算类型、是否严格按助项核销目:2所示图即可。如下1、息后,点【保存】1图2图注意事...
公司诉讼理由是什么?南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中不良资产核销及处置管理办法(市国资办2004年7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改制单位”)改制中不良资产的管理,规范不良资产申报、核销、移交、处置等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完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时间:2010-10-27文号:汇发【2010】57号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加快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实现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向总量核查、非现场核查和主体监管转变,国家外汇管理局自2010年5月1日开始在天津、江苏、山东、湖北、内蒙古、福建以及青岛等七个地区进...
市场费用核销管理办法为规范市场费用核销流程,明确相关权限及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市场服务水平,特制订本办法。一、市场投入方案审批1、战略性市场方案的审批指公司确定的战略性市场,投入超过公司价格体系规定的投入标准,整体方案的最终审批人为总经理。营销总监提供市场方案草案,总经理组织营销、市场、财务、审计等部门研究论证,批准方案。方案一式三份,营销、市场、财务各一份。整体方案确定后,分阶...
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2003年8月5日印发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汇发[2003]91号),严格规范出口收汇核销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是出口收汇核销的管理机关。第三条出口收汇核销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即出口单位办理备案登记、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均应当在其注...
江苏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规范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认定与核销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与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指的地质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