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劳动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劳发[1997]233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地劳动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黑龙江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地劳动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劳动厅备案。各地要按照省劳动厅《关于黑龙江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九五”推进计划的报告》黑劳发[1996]204号文件要求的时间,切实组织实施。黑龙江省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