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三峡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及脱贫致富的对策与思考海宁市民政局吴子法(2009年4月)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安置镇(街道)、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安置我市的绝大多数三峡移民基本实现了“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但是,要使三峡移民从根本上融入当地社会脱贫致富,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需要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不懈的努力。因此,切实做好移民后期扶持...
海宁市实施标准化战略扶持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实施标准化战略财政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扶持资金的调控和引导作用,根据《关于促进海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海委[2008]5号)、《关于促进海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海政发〔2009〕36号)和《促进海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财政扶持资金...
海宁市迎世博优环境金融支付服务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我市“接轨沪杭、共迎世博”的工作要求,切实改善我市金融支付环境,努力为海内外宾客提供“便利、优质、高效”银行卡支持服务,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浙江省世博支付环境建设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服务外宾与服务内宾相结合,行政推动与市场选择相结合的原...
海宁市十二五规划期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十二五规划期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的管理,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1、本规定适用于十二五规划期全市新设置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符合《海宁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二五规划(2011-2015)》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3、面向社会申请设置的医院在规划期内新...
海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海宁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质量监督人员的行为,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5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