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各「地區心理衛生中心」執行作戰區心輔工作簡報具體作法壹、依據:官兵『自我傷害防治』實施規定」辦理。心理衛生(輔導)工作實施計畫」辦理°三、國防部民國100年7月8日國政綜合字第1000009638號令頒「國軍執行『重大災害(意外)事件』心理衛生(輔導)工作實施計畫」暨實際需要辦理。貳、目的:為有效支援國軍各部隊心輔工作順利遂行,協助作戰區各部隊主官瞭解「地區心理衛生中心」任務職掌與支援能量,期藉新任主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