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局部通风机安设与使用的规定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局部通风机是保证掘进巷道供给新鲜空气以便作业人员呼吸和稀释、排除有害气体的主要设备。保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也是防止瓦斯事故的必备条件。由于局部通风机的管理混乱,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导致瓦斯积聚而引发瓦斯燃爆事故曾多次发生,教训是沉痛的。因此,《规程》规定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可分为...
临颍县门店招牌设置规范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颍县门店招牌设置管理,统一城区门店招牌设置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建设部《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及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门店招牌,是指临颍县规划区范围内门店业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其经营、办公场所或建筑物控制范围内,设置与依法核准登...
临沂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临沂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长:连承敏二○○六年三月二十日临沂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美化城市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的通知聊政发〔2012〕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聊城市散装水泥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聊城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九月七日聊城市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促进全市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和改善环境,提高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状态:被修正发布日期:1997-11-28生效日期:1998-01-01发布部门: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81号《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业经1997年11月2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省长闻世震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快...
辽宁省破产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破产企业档案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使破产企业档案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破产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破产前全部生产、经营、科研、管理活动中以及企业破产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具有保存价值,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企...
辽宁省旅馆业管理规定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经营接待旅客住宿,列入《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是旅馆业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其治安职能部门负责。铁路系统在铁路站、段、厂(场)内...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2月28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5年3月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78号公布。自2005年3月10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第23号丽江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公文文号:第23号发表日期:2010年7月19日主题词:城乡建设城市绿线△规定公告】登记编号:云府登734号第23号《丽江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已经丽江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5日起施行。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丽江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
关于印发《兰溪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各相关单位:为倡导建筑企业诚信经营,促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保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实际,我们制定了《兰溪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希按规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原《兰溪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自行废止,请各单位于5月10日至20日到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
昆明市消火栓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消火栓的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消火栓,是指设置于室外与供水管网连接,由阀门、出水口、壳体等组成专门用于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消防供...
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固定资产科学、规范的管理秩序,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落实管理责任制,不断优化固定资产配置,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促进环卫事业进一步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
局部通风管理规定一、巷道掘进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通风设计说明书,对局扇的型号、风筒直径的大小、局扇的安装位置、通风系统情况予以说明。二、局部扇风机入井前,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完好性鉴定。吸风口要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要有衬垫。5.5KW(含5.5KW)以上的局扇要配消音器(低噪音局扇除外)。三、压入式局扇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底板高度大于0.3米,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局扇不得发生循环风现...
训练安全管理规定一、为进一步健全麦积中队队训练安全管理机制,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公安消防部队事故防范细则》,结合本中队实际,制定本规定。二、中队的军政主官是训练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根据训练任务和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组训施训,确保训练安全。三、中队平时要对本单位人员进行训练安全教育;在组训人员、安全员不到位...
施工局(项目部)安全生产职责及管理规定(试行)1、总则1.1为加强施工局在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免遭损失及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创造一流的文明施工队伍。现结合施工局承建项目的实际情况,特明确施工局的安全生产职责及管理规定。1.2按照安全管理的要求,施工局局长为施工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质安部为施工局安全生产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在施工局安委会和施工局的领导下履行安全管理职...
桓台县城区街道锦秋居委会关于桓台县公安局宿舍楼居民和经营业户用水、用电管理的规定居民、业户:根据桓台县城区街道锦秋居委会与桓台县公安局签定的宿舍楼和经营业户委托管理服务的协议,自2006年5月份起,您所居住和使用的宿舍楼和营业房的水、电费由锦秋居委会负责收取,居委会同时提供水、电设施维修服务。为了给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居民和业户必须自觉合理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