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规定上下班途中遇车祸不算工伤由于涉及操作复杂和公平性质疑,沿用13年的上下班途中遇交通事故定为工伤的规定,可能被废除。国务院法制办昨日公布了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送审稿),向公众征求意见,这是20xx年该条例实行以来的第一次大规模修改,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8月15日。“上下班途中”难以确定征求意见稿删去了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国务院法制办解释...
长沙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精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xx〕34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本办法所称农...
长沙市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伤保险实行协议医疗服务方式。在公开、公正、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经卫生及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对社会提供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
云南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发[20xx]5号)、《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8号)、《云南省贯彻实施办法》(云政发[20xx]18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xx]117号)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
云南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一、云南省境内的各类企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相对集中在我省参加工伤保险的行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按照《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玉林市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增强工伤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提高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xx年第37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0xx年第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基金市...
宜春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宜春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20xx年6月18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修改《宜春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宜府发[20xx]39号)。现将修改内容通知如下:一、删除《宜春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即删除该条关于“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先予赔偿。交通事故赔偿...
扬州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有效分散安全生产事故责任风险,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保障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3号)以及国家安监总局、中国保监会《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xx〕207号...
威海市个体工商户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威海市个体工商户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OO五年一月十四日第一条为切实维护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的合法权益,分散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
铁岭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3月5日起实行为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将于3月5日起实行。《若干规定》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旦职工发生事故伤害,职工或者现场...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已于20xx年11月2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戴相龙二○○三年十二月一日第一条为了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结合本市实际情...
天津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促进工伤预防,实现工伤保险费用社会共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2号)和国家四部委《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29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浮动费率,是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伤...
唐山市工伤保险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条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苏州市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29号令),我们制定了《苏州市工伤保险储备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二○○八年六月二日苏州市工...
上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管(察)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章)上海市财政局(章)上海市卫生局(章)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章)二○○五年三...
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试点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三条...
山西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第一条为维护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8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省和设区的市应按《条例》规定分别建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设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由专人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以下鉴定或确认任务:(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二)停工留薪期限的确认;(三)疾病与工伤因果关系...
厦门市职工工伤保险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时,获得医疗照顾、生活保障和经济补偿,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经济特区劳动管理条例》,结合厦门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厦门市辖区内的下列职工:(一)企业的职工;(二)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三)境外企业驻厦代表机构的中方职工;(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