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提高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保证室内有良好的声环境,特制订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学校、医院及旅馆等四类建筑中主要用房的隔声减噪设计。其中,住宅建筑的设计原则也适用于集体宿舍,但集体宿舍的设计标准应较住宅降低一级。学校建筑的标准适用于中、小学及大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