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一章总则第1.0.1条目的为保证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通则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第1.0.2条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注: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所称城市,是指国家行政区域划分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建制的镇)及未设镇的县城。第1.0.3条与其它规范的关系民用建筑设计除执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