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市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购买工作实施方案爱辉区人民政府,中、省、市直有关单位:现将《黑河市市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购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7日黑河市市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购买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黑河市市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购买工作,加快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依据《黑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2015〕第1号)、《...
鹤岗市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发〔2018〕3号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22日鹤岗市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偿安置方案为加快鹤岗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完...
鹤岗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发〔2018〕5号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22日鹤岗市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
兴安盟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偿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偿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兴安盟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偿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盟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18年1月3日兴安盟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偿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
小区供暖系统改造工程问题及解决办法摘要:现代城市建设阶段提倡大力发展建设绿色、节能、功能完善的高品质住宅区,上个世纪建成的老旧小区,鉴于规划施工年代较早、建设标准偏低等,在外部样态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破损、系统装置常年失修、能耗大等不足,和现代群体提出的要求之间存在较大差异。老旧小区室内供暖系统设计建成年代久远,系统循环陈旧,与现代化供暖系统有本质差别,在不损害主体构造与居民生产生活的情况下,针...
通辽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融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辽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融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2017年3月10日通辽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融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顺利推动通辽市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实施,切实加强各旗县市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资金...
XX市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XX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市委〔XX〕X号),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总则(一)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市区二环路以内,村集体农用地全部或基本被征收(人均耕地低于0.2亩),但土地权属、房屋建设、村(居)民安置仍保持农村集体模式的村(社区...
瑞安市梅屿乡河溪山区中低产田改造工程〔渠道、机耕路、疏浚〕工程外三甲、底三甲、大岙、外山头、梅底、冯度、屿头、河溪、马中、先岙村建设监理规划及实施细那么中国水电十一局郑州科研设计二00九年十二月工程名称:瑞安市梅屿乡河溪山区中低产田改造工程〔渠道、机耕路、疏浚〕工程建设单位:瑞安市梅屿乡人民政府、瑞安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设计单位:瑞安市农业综合开发设计室监理单位:中国水电十一局郑州科研设计施工单...
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实施细则齐政办发〔2015〕6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落实“全市棚户区改造动员部署大会”精神,确保完成我市2015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根据《关于齐齐哈尔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批复》(黑政地价〔2013〕1号)、《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齐齐哈尔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齐政办发〔2013〕77号)、《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齐政办规〔2017〕1号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对《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齐政办发〔2015〕71号)进行修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的划拨用地转为出让用地的核准和土地出让金收取及不动产登...
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暂行办法齐政办发〔2015〕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十五届三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7月21日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
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省级财政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22]11号)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31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专项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下达我县专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的补助资金...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4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棚改),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
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实施办法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实施办法(试行)2022.11.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建筑用能效率、推动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根据《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及相关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坚持“政策引导、示范先行、自愿申报、经济激励”的原则,重点鼓励和支持大型公...
牡丹江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8〕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为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规范棚户区改造融资行为,坚决遏制地方...
辽源市搭建棚户区改造服务平台组织回迁居民自主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住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现将《辽源市搭建棚户区改造服务平台组织回迁居民自主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住房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辽源市人民政府2015年7月31日辽源市搭建棚户区改造服务平台组织回迁居民自主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住房实施办法...
佳木斯市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购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佳政发〔2015〕15号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佳木斯市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购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佳木斯市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购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2015年8月28日佳木斯市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购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佳木斯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暂行)补充规定的通知佳政综〔201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为维护棚户区改造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际,现对《佳木斯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暂行)》作如下补充规定。一、违章建筑,应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后,由所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
吉林市重点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的补充规定吉市政发〔2008〕1号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重点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补充规定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吉林市重点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的补充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二○○八年一月八日吉林市重点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的补充规定为做好我市重点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
吉林市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吉林市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吉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吉林市重点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吉市政发[2006]3号)精神,结合我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包括:(一)省财政给予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专项补助资金。(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