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以下简称为项目”)验收工作,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关于开展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水汛〔2010〕481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和国家防办《关于做好全国山洪灾害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