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宅建设办公室关于购房户领取钥匙前迁移户口的补充规定(厦建住字[1996]015号)各开发公司:一九九五年度统建解困房的钥匙交接工作已陆续展开。在此之前,市住宅办专门开会部署并已发文通知各开发公司经营部(《关于1995年度统建解困房交付使用若干问题的通知》厦住字[1996]009号文、《关于办理95年解困统建住宅移交的有关事宜的通知》厦住字[1996]010号文),明确要求只有在购房户按照购房申请表上填写的随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