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预算管理问题思考摘要:财政预算是对政府资金如何进行分配的使用计划,是政府年度收支活动的行为标准。良好有效的预算管理能够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综合管理水平,使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合理地使用。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各预算单位在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过程中,由于资金分配与管理尚未完全做到有机结合,导致预算编制和执行相分离。文章从预算编制、...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问题分析摘要:当代市场经济发展与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同时,对国家事业单位资金预算的管理能力和绩效考核的管理水平不断上升标准。随着事业单位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资金使用率提高,事业单位在进行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暴露了一些问题,推进事业单位资金预算的执行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的进行还要很长的路要走,提出完善事业单位相关预算和考核水平的新方略,可以对其他改革提供借鉴意义。关键词:事业单...
事业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的要点分析郭颖[摘要]国家财政部在2012年11月29日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于2014年开始执行。各行政事业单位积极地响应财政部的要求,积极地推进内控体系建设,以此来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安全。预算业务控制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中的重点环节,它贯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做好预算业务内部控制,...
2022年琼海市中原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方案第一部分琼海市中原镇人民政府概况一、主要职能(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二)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三)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
2022年青岛市儿童福利院单位预算策划方案第一部分、青岛市儿童福利院概况一、主要职能贯彻党中央关于儿童福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主要承担为入院孤儿、弃婴提供养育、康复、治疗、教育等服务工作;承担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区(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展工作负责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临时监护和接受委托照护的未成年人;面向有需求的社会残疾儿童等困境儿童提供...
事业单位预算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洪静娜泉州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摘要:目前,随着我国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对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事业单位必须健全和完善预算编制制度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文结合建设行业培训财务管理工作对预算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并据此提出了一些建议。关键词:事业单位;建设行业培训;预算编制;建议:D630.1文献标识码:A:1001-828X(201...
当前文档修改密码:---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中央政府各机关单位预算执行要点---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中央政府各机关单位预算执行要点目录---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中央政府各机关单位预算执行要点中华民国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行政院院授主忠字第0九一00八...
2022年琼海市中原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方案第一部分琼海市中原镇人民政府概况一、主要职能(一)保证党的路途、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二)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扬工作;(三)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安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
2022年青岛市儿童福利院单位预算策划方案第一部分、青岛市儿童福利院概况一、主要职能贯彻党中央关于儿童福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市委工作要求,主要担当为入院孤儿、弃婴供应哺育、康复、治疗、教化等服务工作;担当全市未成年人救助爱护相关工作,指导区(市)未成年人救助爱护机构开展工作;负责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临...
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壹、總則一、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之執行,依本要點辦理。二、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分為業權型特種基金(以下簡稱業權基金)及政事型特種基金(以下簡稱政事基金)。前項所稱業權基金包括營業基金及作業基金;政事基金包括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資本計畫基金。本要點各類特種基金,合稱各基金。三、各基金管理機構應依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切實執行。業權基金管理機構應本企業...
【法规名称】中央政府附属单位预算执行办法【颁布部门】【颁布时间】1990-09-01【正文】中央政府附属单位预算执行办法第1条中央政府附属单位预算(包括营业基金及非营业循环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之执行,除法令另有规定者外,依本办法办理。第2条各基金管理机构应于收到立法院审查结果通知之日起十天内,依据审查修正之项目内容及应行调整事项,整编法定预算,并将有关书表报由主管机关核转审计部、行政院主计处及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