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为加强对餐厨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一条餐厨垃圾,是指宾馆、饭店、餐馆和机关、部队、院校、企业事业单位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渣、残液和废弃油脂等废弃物。第二条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政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