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3号《关于修改<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由2004年6月16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署长石宗源二〇〇四年六月十八日关于修改《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推进新闻出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定对《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作以下修改:一、第六条第(三)项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