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出庭应诉,是指行政机关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被告出庭,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本规定所称的行政首长,是指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第三条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