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晋参录尚书事制度的两个问题[收稿日期]2013-10-04[基金项目]湖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陶新华(1969―),男,湖南醴陵人,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魏晋南北朝史.[摘要]魏晋南朝时期,出现了二人或超过二人参录尚书事的制度。参录尚书事的人,彼此之间并无分工,而是对尚书事务共同负责。多人参录制,较之一人单录制,有两个好处:一是能凝聚更多的智慧,加强尚书事务的处理能力;二是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