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全面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发[2003]2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全面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三年六月二十九日关于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全面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工作的意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省委、省政府决定200...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转发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公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2008年12月31日川财综[2008]78号省级各部门,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物价局、交通局(交委)、监察局、审计局: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公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84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