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郭永明,又名郭雷,男,1988年出生,初中文化,农民,住安阳县蒋村乡石涧村167号。2006年9月25日因本案被逮捕。同案被告人王凯、郭珍付、郭江峰。被害人王江号,男,殁年16岁,与被告人郭永明系同村村民。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郭永明等犯绑架罪,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郭永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但辩称其作案时年龄未满18周岁。其辩护人提出,郭永明出生于198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