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规定:“为了加强对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依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指定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上的大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华北)享有地方立法权的53个城市其他大城市(33个)批准文号城市性质城市规模直辖市(4个)和省会城市(27个)较大的市(18个)和经济特区(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