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谈《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1款的缺陷及其弥补方法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刑事证人作证行为权利义务内容提要:刑事证人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之外的、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向公安、司法机关陈述自己耳闻目睹的案件有关事实的个人和单位。作证不应当定位为证人的义务,而应当定位为证人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应将其修改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所有耳闻目睹案件有关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