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M章更改车速限制公告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第374M章更改车速限制公告的主要内容。(第374章第40(2)条)[1984年8月27日](本为1984年第293号法律公告)第374M章第1条引称本公告须引称为《更改车速限制公告》。第374M章第2条时速为30公里的车速限制本条所指明的道路或其部分的车速限制为每小时30公里─九龙(1)部分安运道,即形成红火车总站平台层的整段安运道。(2)部分顺风道,即由康庄道以南约76米处起至红火车总站平台层止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