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公众娱乐场所条例三摘要:本条例旨在综合和修订与公众娱乐场所有关的法律。第172章附表1[第2及7(4)条](由1997年第83号第5条修订)1.本条例第2条中“娱乐”的定义所提述的项目、活动及其他事项为下述各项或其中任何一项的任何部分─(由2002年第120号法律公告修订)(a)音乐会、歌剧、芭蕾舞、舞台表演或其他音乐、戏剧或剧场方面的娱乐;(b)电影放映或激光投影放映;(c)马戏表演;(d)演讲或故事讲说;(e)下述任何1项或多于1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