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E章医生(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例六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第161E章医生(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例的主要内容。第161E章第36条文件及证人(1)该注册医生可在不迟于为健康事务委员会聆讯而定出的日期前14天,藉致予健康事务委员会主席的书面通知,要求任何可能由健康事务委员会考虑的文件,由其作者以口头证供支持。(2)在接获第(1)款所指的通知时,如健康事务委员会主席信纳为公正起见而应允许该项要求,则健康事务委员会主席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