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政规发〔2013〕11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中心城市建设项目绿地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宿迁中心城市建设项目绿地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四届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宿迁市人民政府2013年10月15日---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宿迁中心城市建设项目绿...
类型:docx 栏目:制度办法
宿政规发〔2013〕11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中心城市建设项目绿地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宿迁中心城市建设项目绿地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四届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宿迁市人民政府2013年10月15日---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宿迁中心城市建设项目绿...
类型:doc 栏目:制度办法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文件苏办发[2005]70号苏州市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资助办法(试行)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引才环境,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化、新型工业化进程,根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类型:doc 栏目:制度办法
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2008年7月2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7月4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5号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维护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
类型:doc 栏目:制度办法
附件:苏州市勘察、建筑设计企业综合考评管理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5号令)、《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和《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苏州市勘察、建筑设计企业综合考评管理办法。一、考评对象凡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勘察设计业务活动...
类型:doc 栏目:制度办法
发文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文号:苏府[2003]36号发布日期:2003-3-10执行日期:2003-1-1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为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苏州市安全生产行政领导责任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市人民政府二○○三年三月十日苏州市安全生产行政领导责任暂行规定第一条为...
类型:doc 栏目:制度办法
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卫生体系的决定》精神,为加强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加速我省医疗卫生优势学科群体的形成,造就一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加强医疗卫生科技平台建设,提高全省医疗卫生科技水平,为国家级重...
类型:doc 栏目:制度办法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14〕9号省直各部门: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四川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3月5日四川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
类型:doc 栏目:制度办法
四川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与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与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法》已经1998年7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第三条经技术监督行政...
类型:doc 栏目:制度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已经2014年5月26日省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省长魏宏2014年6月14日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第一条为全面准确掌握人口流动变化情况,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
类型:doc 栏目:制度办法